2月20日,王女士是一名在杭州作业的电商主播,专门担任直播推介美妆产品。1月19日的一次直播过程中,一个设备忽然坍毁并砸到了她的头部,随后她被送往医院确诊为脑震荡。
更令人担忧的是,王女士其时现已怀孕五个月,医师主张她防止进行某些查看和医治,只可以经过调度来恢复健康。这一意外事件不只中断了她的作业,也代表着她暂时失去了大约每月3万元的收入。因为她与公司签定的是“生意合同”,这使得她在处理后续问题时面临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。
有网友表明,这样的作业环境简直是拿职工的生命安全当儿戏,公司应该为这种严峻的忽略负全责,绝不能让职工单独承当结果。还有网友以为,生意合同听起来更像是公司逃避职责的手法。王女士现在不只要面临身体上的伤痛,还要忧虑经济来源的问题,真是落井下石。
根据我国《劳作合同法》和相关劳作保护法规,雇主有职责供给安全的作业环境,并保证职工不受损伤。假如事端是因为公司的忽略或未能供给恰当的安全措施形成的,那么王女士有权向公司提出索赔,包含医疗费用、误工费以及其他或许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即使王女士与公司签定了“生意合同”,这类合同一般不被视为规范劳作合同,但假如能证明公司在安全办理方面存在过错,则仍可根据民法典中的侵权职责条款要求补偿。